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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安石《答司马谏议书》“某启:昨日蒙教,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”全诗翻译赏析

时间:2015-09-19
王安石《答司马谏议书》“某启:昨日蒙教,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”全诗翻译赏析

《答司马谏议书》节选自《临川先生文集》。作者王安石,北宋文学家,唐宋八大家之一。篇中对司马光加给作者的“侵官、生事、征利、拒谏、怨谤”五个罪名逐一作了反驳,并批评士大夫阶层的因循守旧,表明坚持变法的决心。言辞犀利,针锋相对,是古代的驳论名篇之一。

某启:昨日蒙教,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,而议事每不合,所操之术多异故也。虽欲强(qiǎng)聒(guō),终必不蒙见察,故略上报,不复一一自辨。重念蒙君实视遇厚,于反复不宜卤莽,故今具道所以,冀君实或见恕也。
盖儒者所争,尤在名实,名实已明,而天下之理得矣。今君实所以见教者,以为侵官、生事、征利、拒谏,以致天下怨谤也。某则以谓:受命于人主,议法度而修之 于朝廷,以授之于有司,不为侵官;举先王之政,以兴利除弊,不为生事;为天下理财,不为征利;辟(pì)邪说,难(nàn)壬(rén)人,不为拒谏。至 于怨诽(fěi)之多,则固前知其如此也。人习于苟且非一日,士大夫多以不恤(xù)国事、同俗自媚于众为善,上乃欲变此,而某不量敌之众寡,欲出力助上 以抗之,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?盘庚(gēng)之迁,胥怨者民也,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。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,度义而后动,是而不见可悔故也。如君实责我 以在位久,未能助上大有为,以膏泽斯民,则某知罪矣;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,守前所为而已,则非某之所敢知。
无由会晤(wù),不任区区向往之至。

译文
鄙人王安石请启:昨天承蒙(您来信)指教,我私下认为与君实您交往相好的日子很久了,但是议论起政事来(意见)常常不一致,(这是因为我们)所持的政治主 张和方法大多不同的缘故啊。虽然想要(向您)硬啰嗦几句,(但)终究一定(是)不能蒙受(您)考虑(我的意见),所以(我)只是简单地给您写了封回信,不 再一一为自己辩解了。再三考虑君实对我的重视厚遇,在书信往来上不应该粗疏草率,所以现在详细地说出我之所以这样做的理由,希望您或许能够宽恕我吧。
有学问的读书人所争论的问题,特别注重于名义和实际(是否相符)。如果名义和实际的关系已经明确了,那么天下的大道理也就清晰了。现在君实您用来指教我 的,是认为我(推行新法)侵夺了官吏们的职权,制造了事端,争夺了百姓的财利,拒绝接受不同的意见,因而招致天下人的怨恨和诽谤。我却认为从皇帝那里接受 命令,议订法令制度,又在朝廷上修正(决定),把它交给负有专责的官吏(去执行),(这)不能算是侵夺官权;实行古代贤明君主的政策,用它来兴办(对天 下)有利的事业、消除(种种)弊病,(这)不能算是制造事端;为天下治理整顿财政,(这)不能算是(与百姓)争夺财利;抨击不正确的言论,驳斥巧辩的坏 人,(这)不能算是拒绝接受(他人的)规劝。至于(社会上对我的)那么多怨恨和诽谤,那是我本来早就料到它会这样的。
人们习惯于苟且偷安、得过且过(已)不是一天(的事)了。士大夫们多数把不顾国家大事、附和世俗(的见解),向众人献媚讨好当做好事,(因而)皇上才要改 变这种(不良)风气,那么我不去估量反对者的多少,想拿出(自己的)力量帮助皇上来抵制这股势力,(这样一来)那么那些人又为什么不(对我)大吵大闹呢? 盘庚迁都(的时候),连老百姓都抱怨啊,(并)不只是朝廷上的士大夫(加以反对);盘庚不因为有人怨恨的缘故就改变自己的计划;(这是他)考虑到(迁都) 合理,然后坚决行动;认为对(就)看不出有什么可以后悔的缘故啊。如果君实您责备我是因为(我)在位任职很久,没能帮助皇上干一番大事业,使这些老百姓得 到好处,那么我承认(自己是)有罪的;如果说现在应该什么事都不去做,墨守前人的陈规旧法就是了,那就不是我敢领教的了。
没有机会(与您)见面,内心实在仰慕到极点。

注释
⒈选自《四部丛刊》本《临川先生文集》卷七十三。司马谏议,指司马光,字君实,北宋政治家、史学家,时任翰林学士、右谏议大夫。曾写信反对王安石变法,本文是王安石的回信。
⒉某启:我的陈述。某,作者在信稿上用来代替自己的名字。
⒊游处:交往共处。
⒋所操之术:所持的主张和方法。
⒌强聒:强作解说。聒:喧扰,嘈杂,这里指多话。
⒍上报:回信。
⒎视遇:看待。
⒏反复:指书信往来。
⒐名实:名义和实际。
⒑侵官、生事、征利、拒谏:这是司马光信中指责王安石变法的四条罪状。侵官,增设新官,侵犯原来官吏的职权。生事,废旧立新,名目繁多,生事扰民。征利,设法生财,与民争利。拒谏,拒绝接受意见。
⒒修:修正。
⒓难壬(rén)人:批驳巧言献媚的人。壬人,奸人,佞人。指巧言谄媚、不行正道的人。
⒔汹汹:波涛声。在此指为反对新法而大声吵闹的声音。
⒕盘庚之迁:商朝君主盘庚即位后,认为国都设在商地(今河南商丘),不适宜实行教化,决定迁都亳(Bo,第二声)(今河南偃师),改国号为殷。见《尚书·盘庚》。
⒖胥(xū):相与,都
⒗膏泽:原意恩惠,这里作动词表示给予好处。
17.蒙教:承蒙赐教。指接到司马光的信。
18.窃:谦词,私下。代“我”。
19.视遇:对待。
20.名实:名义和实际。
21.举先王之政:举,实行。
22.不任区区向往之至:(我对您)不由得从内心仰慕之至。不任,不胜。区区,情意诚挚到了极点。此句为古时书信常用的客套话。

赏析:
本文选自《临川先生文集》,作者王安石。王安石,字介甫,晚年号半山,临川人,曾被封为荆国公,世称王荆公,卒谥文,又称王文公。他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, 两次出任宰相,坚持推行变法,世称王安石变法。列宁称他是“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”。王安石又是著名的文学家,他是唐宋八大家之一,他在诗、词、散文等方 面都有独特的成就,他主张为文应“有补于世”,“以适用为本”。他的著作有《临川先生文集》、《王荆公诗文集》。
文体知识
本文是书信体驳论文。全文主要驳斥以司马光的谏议为代表的保守派对新法的指责,所以属驳论文。王安石的说理文见识高超、论辩犀利。
主旨
全文立论的论点是针对司马光认为新法“侵官、生事、征利、拒谏、致怨”的指责,指出儒者所争,尤在于名实。名实已明,而天下之理得矣。从而说明变法是正确 的。司马光的攻击名实不符,全是谬论。文章逐条驳斥司马光的谬论,揭露出他们保守、腐朽的本质,表示出作者坚持改革,绝不为流言俗语所动的决心。

全文解析全文分为四段。
第一段即开头一句和第一自然段。这段主要阐明写这封信的原因和目的。因为两人之间有分歧,所以写信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。
第二段即第二个自然段。是全文驳斥的重点部分,作者以“名实已明,而天下之理得矣”为论证的立足点,分别对保守派谬论进行驳斥,表明自己坚持变法的立场。
第三段即第三个自然段,进一步明确自己的立场和态度,想让我从此不要做这些事儿,墨守前人的所作所为,那就是不是我所敢领教的。
第四段即第四个自然段,结束全文,说一些礼仪性的客套话。
现在再就第二段驳斥的几个重点进行分析。
关于侵官,依据名实相符的原则,王安石阐明制定和贯彻变法的规章制度,有皇帝的命令,有朝廷官员大臣讨论确定,有具体官吏执行,步步有据可查,不是侵官。
关于生事,新法实行,影响一些大地主和大官的利益,引起他们不满,司马光把这说成扰民生事,王安石阐明变法是举先王之政,兴利除弊,可造福于人民大众,加强国家的统治,不是生事。
关于征利,司马光等保守派攻击王安石变法是与民征利,王安石驳斥为天下理财,不为征利,目的在于理通财政,有利整个国家,表现出政治家的宏伟的韬略。
关于拒谏,司马光等人认为王安石不理会保守派意见就是拒谏,王安石义正辞严,指出自己抨击不正之理,驳斥不怀好意的人,证实自己光明磊落,坚持自己变法应有的态度。
所谓天下怨诽的问题,王安石举出历史事实,并分析说明保守派这些人“习于苟且非一日,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、同俗、自媚于众为善”,乃是他们因循守旧的腐败作风。王安石坚持不能改变自己的态度,而且委婉地表示对司马光的说法则非某之所敢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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